春秋国旅(无锡春秋旅行社近期旅游线路)
只有华南总公司的客户群。消费者142人,共计71万余元未消费的钱款被卷走…
2022年,“辽宁春秋国际旅行社”四家门店消失,数百人涉案约几百万。直到这时,消费者才发现,这家旅行社和知名旅行社“春秋国旅”不是一家!
01“大牌旅行社”给会员“优厚待遇”
刘女士是“辽宁春秋国际旅行社”的顾客。她在事发后才知道,这家全称为“辽宁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大连华南长兴门市部”的公司,并不是有春秋国际旅行社的公司。“业务员在我们面前一直自称‘春秋国际旅行社’。”
刘女士说,她知道“春秋国际旅行社”是一个“大品牌”。2019年暑假,她和几个朋友四次参加“辽宁春秋国际旅行社”组织的线路团队。基于四次旅行中积累的信任,2020年11月,旅行社给她提供VIP客户协议时,她毫无防备地签字付款。
记者看到这份协议:缴纳3000元现金作为会员预付款,即可成为这家旅行社的VIP会员,并可获得1980元海参、2560元泰式乳胶枕、888元朝阳杨康四日游一人游、799元聊城+大明湖双船五日游一人游的“大礼包”。3000元预付款,9个月后现金返还。
几乎与此同时,数百名市民报名成为旅行社的VIP会员。
20万没兑现。旅行社关门了。
刘女士交了3000多元。
没过多久,旅行社的业务员开始向她推荐一个价值5000元的行程。“当时业务员说交2000多就够了,另外3000元由会员费覆盖。”刘女士说,她交了2000多元后,2021年5月,业务员推销她的九寨沟之旅。这一次,刘女士支付了3980元。至今,刘女士已分三次向“辽宁春秋国际旅行社华南长兴营业部”支付了近万元。
但由于种种原因,九寨沟之行一拖再拖。2022年农历新年前,刘女士和其他团员找到旅行社询问发团时间,得到的答复是过完年。但多年后,旅行社上楼空。
3月29日,记者来到该旅行社位于华南惠达街的营业厅。这是一栋临街的两层公共建筑。红底白字的牌匾上写着“辽宁春秋国际旅行社”六个大字,但一楼的两扇门都用U型锁锁上了。门玻璃上的文字和电话号码表明该公共建筑正在出租。
记者看到,房间一角堆放着纸箱、椅子等物品,几盆高大植物的叶子早已干枯发黄。
记者给旅行社几个负责人打电话,都打不通。
在采访期间,一些被抢走钱财的市民聚集在这座公共建筑的入口处。一位李先生告诉记者,“辽宁春秋国际旅行社”在VIP协议中称已缴纳1000万元保证金。但消费者去了文旅局,发现旅行社只备案,不交保证金。
03多方指责旅行社“傍名牌”
记者随后联系了春秋国际旅行社上海总部。据了解,春秋国际旅行社,也就是业内俗称的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春秋国际旅行社大连分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和这家辽宁春秋国际旅行社是两家公司,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此事已由集团法律部处理。因为对春秋国旅声誉的损害,下一步要采取措施。该工作人员还表示,辽宁春秋国际旅行社的行为“应该是欺诈。”
记者在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查询到,辽宁春秋国际旅行社目前状态为“现有(在营、开业、已注册)”。
针对辽宁春秋国际旅行社与消费者约定支付1000万元质量保证金一事,我市文旅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可能”。“要看是什么样的有资质的旅行社,现在国家有政策,他可以拿一部分质量保证金。如果是国际机构,最高140万,如果是国内机构,最高20万。而且前提是他没有申请退出,因为疫情期间国家允许80%,还有其他规定也可以拿50%。
也就是说,如果他拿了,国内代理可能最少还剩下2万,国际代理可能最少还剩下14万。”
04为什么类似事件会多次发生?
“即使之前旅行社正常经营,但其3000元成为VIP,9个月后退钱的策略,在法律上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辽宁师鹏律师事务所刘家明律师认为,辽宁春秋国际旅行社最终跑路的结果,使其原本类似于“返璞归真”的营销方式更接近套路,是典型的欺诈形式,是陷阱。
“消费者应该立即报警。警方应尽快立案侦查,尽快追回赃款赃物,尽快冻结嫌疑人或公司的银行账户,尽可能挽回损失。如果慢的话,钱可能会被转走。”刘律师表示,在旅游市场上,不法经营者在冠名时,往往会遇到知名碰瓷旅行社。
大连旅游行业一位资深人士告诉记者,在知名旅行社名称前加一个地理名称,可以通过工商注册。这类“李鬼”旅行社的Logo设计、装潢也会模仿“李悝jy”,会让消费者误以为消费者就是“店主”。该人士还强调,“正规正常的旅行社是不会采取这种带有天上掉馅饼性质的营销方式的。”
“‘李鬼’旅行社套路的目的是为了赚钱,心思不在经营旅游项目上。”刘律师说,在他接触过的案例中,钻政策法律的空子,一两年换个招牌继续行骗的惯犯,就在消费者身边,需要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在工商层面,职能权限是认定其违法行为,并将其列入行业黑名单。但是,如果公司被取缔,人们可以另起炉灶,再次行骗。去法院打官司,一般只会赢法律的白条。如果对方没有执行能力,这笔钱还是收不回来。”刘律师建议,遇到此类事件的消费者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追究相关旅行社人员的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目前,刘女士等会员已经报警。警方已介入调查处理此事。
(文字、图片: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张婷婷)
#大连周边的事#
拴一匹脱缰的“野马”
需要监管部门的“鞭子”
明明全称是“辽宁春秋国际旅行社,大连华南长兴营业部”,却把自己当成了著名企业“春秋国际旅行社”。这种鱼目混珠的行为实际上是“李鬼”公然欺骗消费者。
在调查此事时,记者还了解到这样一个令人震惊的细节:“春秋国际旅行社”的金字招牌,不仅仅是这个“李鬼”碰的,其他旅行社也有各种“分店”。
据业内人士透露,一些小规模甚至无资质、不正规的旅行社,为了“与知名品牌竞争”、“博取名气”,往往会钻企业注册规定的空子——利用知名品牌的关键词和所在地区的前缀,就可以注册一个像“辽宁春秋国际旅行社XX营业部”这样非常容易混淆的名称。这种旅行社在业内被称为“野马会”,意思是肆无忌惮地走“野路子”。
“野马会”不仅坑了被“碰瓷”的知名旅行社,也坑了消费者。面对这种“野马会”,仅仅依靠刘女士和李先生擦亮眼睛,认定jy和是相当苛刻的。毕竟“野马会”不仅名字高仿,网站也做得很好。要求普通消费者像专业人士一样讲述自己的丑陋故事,有点勉强。
要绑住暴走的“野马会”,首先你需要被那些碰瓷的知名旅行社出手。壮大实力,维护自己的品牌。更需要市场监管部门及时“鞭策”。知名企业名称被碰瓷,但实际上“野马会”钻了现行工商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的空子。在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堵塞漏洞的同时,政府监管部门也要随时对这类“野马会”进行检查和打击。该罚就罚,该关就关。让“野马”们不再有空肆意奔跑的空间。
文/万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