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旅游 > 正文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生育津贴2万多到手只有几千)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生育津贴2万多到手只有几千)

产假期间,应该领取生育津贴还是产假工资?两者有差距怎么办?7日,海淀法院总结了司法实践中的常见问题,并告知女职工如何维权。

李红(化名)是某公司的销售人员,月薪6000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他的工作地点在北京。李红在入职两年后生了孩子。产假期间,公司没有支付她的工资,只支付了李红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12000元。

离职后,李红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产假工资的差额11000元。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她的仲裁请求,但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故法院判决被告公司支付李红生育津贴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驳回公司诉讼请求。

随着二孩政策的实施,在保障女职工生育权的同时,一些用人单位对女职工产假如何支付感到困惑。比如产假工资是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发放的吗?生育津贴等于生育工资吗?男职工配偶失业,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法官对这些问题一一给出了答案。

生育津贴和生育工资是一回事吗?

法官:不能,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妇女因生育离开工作岗位时给予的生活费。生育津贴是国家对企业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的补贴。产假是指产假期间,女职工生育前,用人单位按照原待遇支付的工资。生育津贴与生育工资有本质区别。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一起发吗?

法官:不能,一般来说,用人单位要先按照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产假工资,然后由劳动者提交相应的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产假工资高于劳动者可以享受的生育津贴时,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生育工资低于劳动者可以享受的生育津贴数额时,用人单位应当在冲减已支付的生育工资后,将剩余的生育津贴支付给劳动者。

职工需要缴纳生育保险吗?

法官:不需要。生育保险是国家要求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一种保险。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根据国家现行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北京市全面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在保留生育保险险种的前提下,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登记,参加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员工还是不用交生育保险。

女性失业可以通过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法官: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职工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因此,在法律层面,失业女性可以通过其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中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但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怎么办?

法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

产假工资包括浮动绩效工资和业务提成吗?

法官:用人单位对绩效工资和业务提成的支付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并约定未参加绩效考核或无绩效的员工可以不支付绩效工资的,女员工因未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产假期间不得包括绩效工资、业务提成等非固定工资。

展开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