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30天(萧山15天)
带宠物入境,到杭州萧山机场,主要事项?
要荷兰主管兽医部门出具的兽医健康证书,和狂犬病接种证明。登机时要向机长申报。隔离期为30天。据我所知,杭州的政策应该是隔离10天,如果健康,就可居家隔离。如果有其他要求,应该及时和杭州检验检疫局联系吧~
补充:健康证书、接种证明和隔离检疫是法定要求,是必须的。隔离场条件再差,你说的那些应该情况是不会的,至少每个动物一个笼子。
按你的需求,可以申请在家隔离,必须提前联系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需要提交一些申请材料,手续不是很复杂。获得临时隔离场使用许可证以后,就可以在家隔离了。
萧山社保不符合计划生育标准的流产可以报销吗
现在流产也可以报销的,而且还有津贴可以享受的
只要交了生育保险都可以
!带以下东西:结婚证复印件,医院开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单位空白收款收据一份,市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结算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市人力资源市场社保大厅办理!
另外:医疗费用报销的起伏线是800,没有超过800,医疗费用没有报销,只有生育津贴可以领。如果超过800就要带上医院相应的收费收据,B超单,出入院记录。我手术当天医疗费用没有达到800,所以只领了生育津贴3340.
萧山区生育保险政策问答
分类:萧山社保 作者:萧山保险网 来源: 发布:2013-01-12
生育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社会以社会保险统筹的形式筹集资金,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要。是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和落实计划生育国策的重要措施。
我区女职工生育社会保险制度建立于1991年4月。2006年4月,根据《浙江省生育保险暂行规定》(浙政发〔2005〕17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区调整和完善了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及规定。
一、我区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
凡在本区社会保险统筹范围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中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非行政编制人员,都必须依法参加生育保险。
我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中的行政编制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暂不列入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
二、如何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凡我区规定的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和对象,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同时就办理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其职工的管理方式保险参保手续随基本养老保险,即用人单位只要为职工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手续,就已经参加了生育保险,不必再办理其它手续。
三、对用人单位不办理参保手续的有哪些措施
用人单位未为应参保的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由区社保中心按照用人单位实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人员按规定征缴生育保险费。
四、生育保险缴费标准如何确定
生育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统一以单位当年核定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按0.5%的比例进行征缴。今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基金使用情况由区 *** 酌情进行调整。
五、生育保险费的征缴办法
我区实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费统一合并征收办法,即用人单位应缴的生育保险费由地方税务部门按月向用人单位依法征缴。
六、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及以上;
(二)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
职工依法享有生育保险待遇的权利,用人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参保,或因拖欠生育保险费、或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未满6个月生育的,按规定应予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均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
七、由生育保险基金补偿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补偿标准
(一)生育医疗补贴:
企业女职工因生产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一次性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按以下定额标准进行报销:
1.妊娠7个月及以上生产的,平产每例在2500元,难产每例在3500元的定额标准范围内结算。
2.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每例在1500元定额标准范围内结算。
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治疗的,每例在1000元定额标准内结算。
女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流产(含药物流产)、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萧价(1998)285号文件标准列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或超过定额标准的医疗费均由职工自理。因计划内生育手术并发症的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和渠道列支。
(二)生育生活津贴:
女职工在计划内生育,在产假期间享受所在单位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区社保中心)按女职工生育时的当年本人实际缴费工资(本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以下标准拨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
1.妊娠7个月及以上平产的,按3个月的标准进行补偿;分娩时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或多胞胎生产、或实施助产手术)按3.5个月的标准进行补偿。
2.妊娠3个月及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1.5个月的标准进行补偿。
3.妊娠3个月以内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宫外孕实施治疗的,按本人缴费工资1个月的标准进行补偿。
女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发给生育女工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生育保险基金补偿标准的,按生育基金补偿标准发给;高于生育补偿标准的按实际发给。
八、如何办理和结报生育医疗补贴费待遇
一一次性住院医疗费:
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女职工,到本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进行计划内分娩或手术的,其住院期间一次性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和额定标准内的医疗费用,可凭下列资料,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给予挂账结报,其它费用(包括超规定,超标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理。
一生育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三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
2.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女职工不能在分娩或手术医院进行挂账,或因特殊情况在非定点医院生育所发生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先由本人垫付,在产后或术后3个月内由本人持下列资料到社保中心直接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⑴生育女职工身份证或复印件;
⑵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⑶生育医疗证明;
⑷生育医疗费收据;
⑸医疗费用清单;
⑹出院小结;
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生育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挂账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由定点医院在当月25日前凭生育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计划内生育证明和生育医疗证明等资料到保中办理挂账医疗费用的结算手续,区社保中心在次月将审核后应支付的生育医疗费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二一次性门诊医疗费:
符合生育保险规定所发生的一次性门诊医疗费(不含计划生育手术费)先由本人垫付,并在费用发生后3个月内,由本人持生育女职工身份证或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医疗费收据和医疗证明等资料,直接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和报销医疗费用。
符合生育保险规定,需要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须先由所在单位到社保中心领取并填写计划生育手术费记账凭证,经社保中心审核盖章后持记账凭证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凭证施治,并对费用进行挂账,当月25日前到社保中心办理结算。区社保中心审核后,在次月将应支付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九、如何结报职工生育生活津贴费
参保职工按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补偿的生育生活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凭医疗机构的结算凭证或生育女职工的报销凭证,在次月自动拨付到用人单位。
十、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待遇的结算报销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女职工计划内生育的:
1.产假期间享受所在单位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
2.实际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难产控制在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20%,平产控制在上年敛职工平均工资15%以内列入统筹支付。实际发生的生育费用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政统筹支付。
3.怀孕期间发生的检查及因怀孕而引发的各种疾病的医疗费,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
十一、女职工生育的产假期限
根据《浙江省生育保险暂行规定》浙政发[2005]17号,女职工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 按照下列期限享受产假: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90天的产假;
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的产假;
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产假;
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加7天的产假。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50天的产假;社保中心生育保险咨询服务。
(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产假。
十二、社保中心生育保险咨询服务
如您想进一步了解生育保险政策及业务的办理,可拨打咨询 *** 82625106 82620840咨询。
萧山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多久实施
30天。
浦阳镇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今天起在杭州规划信息网上公示,时间到11月8日为止,为期30天。
浦阳这个地方,集镇区域在浦阳江左岸。
萧山居住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萧山居住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居住证可以申请子女在本市就读,购买或是租赁自住房时可以一次性或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萧山居住证办理条件有哪些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办理条件:
浙江省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已经办理居住登记,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连续就读居住证办理条件:
1、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符合在本市市区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取得学籍并连续就读满1年以上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2、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 *** 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合法稳定住所居住证办理条件:
1、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2、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 *** 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合法稳定就业居住证办理条件:
1、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2、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 *** 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注:只限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临安区。
办理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
(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三)填写《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签注)表;
萧山居住证办理流程如下
作为流动人口大省的浙江,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较早建立居住证制度。《萧山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201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流动人口在萧山居住30天以上的,就应该到公安机关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拿到了临时居住证,在萧山连续居住满3年,符合“有稳定工作,在萧山市区缴纳社会保险费三年以上”等条件的,就可以申请有效期为9年的《浙江省居住证》。
萧山警方介绍,拥有《浙江省居住证》,起码可享13项权益。包括: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享受 *** 提供的创业就业扶持;在学前教育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与本市居民子女同等享受相关政策;不再在本市就业,住房公积金可以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可以享受特殊困难救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人员,可以在市区惠民医院或者本市医院爱心门诊就诊,享受医疗费减免;可申请租住 *** 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
20xx年11月10日,萧山下城区石桥派出所发放了萧山市之一张《浙江省居住证》,领证人是来自甘肃兰州,在萧山工作、生活6年的市公交一公司司机张煜。
居住证办理:
居住证的办理新居民需要在居住地居住3日以上的,应当办理居住登记;新居民应当在到达居住地3日以内,办理居住登记。新居民办理居住登记时,原则上已满16周岁人员,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新居民事务部门应当发给《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1、《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的基本条件萧山新居民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满3年;
(2)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3)有固定住所;
(4)有稳定工作;
(5)无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6)无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等违法犯罪记录(过失犯罪处缓刑以下处罚的除外);
(7)居住地县级人民 *** 规定的其他条件。
2、《浙江省居住证》直接申领条件萧山新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受居住年限限制,直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被选为区级及以上党代会代表或者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
(3)荣获区级及以上人民 *** 或市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
(4)担任规模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
(5)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助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获得区级及以上人民 *** 科技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成果;
(7)个人在萧山投资或年经营纳税达到一定数额;
(8)居住地县级人民 *** 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萧山无房也可落户了 新的居住证制度出台
近日,签署第663号国务院令,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条例》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会为居住证持有人确立哪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持证人申请登记居住地常住户口的衔接通道是怎样的?各类城市确定落户条件的标准又是什么?如何申办居住证?我们为你一一梳理。
一、居住证是什么?和暂住证有啥区别?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一说到居住证,很多人会想到暂住证。实际上,二者有比较大的区别。暂住证是赴外地工作或居住人员的一项法定义务,而居住证的申领门槛相对较高。从名称本身也能看出区别,暂住是临时居住,居住证则是作为常住人口来对待。
在很多地方,申请暂住证是申请居住证的基础。比如刚刚公布的《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就明确提出来京人员申报暂住登记是法定义务和申领居住证的基础。
至于户籍,申办居住证是落户的基础,很多地方都根据居住证进行积分落户,北京刚刚出台相关细则的征求意见稿,核心内容也是积分落户。
二、居住证持有人将享受哪些基本公共服务?
对于居住证带来的福利,《条例》明确,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县级以上人民 *** 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1.义务教育;
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6.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三、居住证持有人将享受哪些便利?
除了上述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福利之外,持有居住证在居住地还有不少便利可以享受。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
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6.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条例》还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 *** 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四、申领居住证的条件是什么?
什么样的人可以申领居住证?《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五、如何申领居住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条例》明确,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领居住证,不是向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
提交的材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其中,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需要指出的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六、居住证一年一签 逾期不签功能中止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 *** 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一次。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七、各类城市确定落户条件的标准是什么?
很多人申请居住证之后希望落户,如何落户?对此,《条例》对于一些城市的落户条件也有说明。其中小城镇已经基本放开落户,通过居住证落户主要是一些一线城市和二线大城市,比如北京刚刚才发布积分落户政策细则征求意见稿。而是否落户,则尊重当事人意愿。
1.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但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2.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因此,拥有居住证之后要在这些城市落户,需要了解本地的积分落户政策。
特别提醒: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工本费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施行前各地已发放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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